解析:
1.请仔细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家车除要求车主亲自签名外,还需附带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是单位车辆,则必须附有企业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同时还需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将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号码)的拓印纸准确地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中对应的位置。
3.携带好您的行驶证(包括正本与副本)。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也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
5.对于自行维修或者由修理厂负责维修的车辆,在查验表上必须盖上相关的章戳(新车上牌后的第一、二次参加年度检查时可以免去此步骤)。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
7.如果您驾驶的是轻型汽油车,那么还需要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进行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若您选择委托本地机构核发合格标志,则需要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以及回执。
9.如涉及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请务必提前妥善处理完毕。
10.对于法院查封的车辆,若需要办理定期检验,请凭借法院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进行办理。
11.如需代理,请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