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妻子享有法律赋予的单方提起离婚的权利,没有特别规定的前提条件限制。
若与丈夫达成协议,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如若男方拒绝协商,则女方有权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在采取诉讼手段提出离婚时,需准备好详细完备的起诉状以及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随后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上述材料。
接下来,等待法院审查是否予以立案,若获批准,法院将在法定期间内向男方发送起诉书副本,同时通知离婚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及时间。
届时,请务必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