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伪造货币并用于自我消费的情形,同样被认定为伪造货币罪。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货币罪特指在违背国家货币管理法规的前提下,以仿冒货币的外貌、色泽及图案等特性为手段,利用各种方法秘密制作出外观看似真币且足以混淆公众视听的假货币,从而严重损毁了货币的公众信任度以及金融管理秩序的稳定程度的不法侵害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因此,伪造货币之后的使用、出售、运输行为,都应当视为是伪造行为的继续,不单独构成犯罪,仍然依照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