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拒绝接受现金支付乃是非法行为,其中,人民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法定货币,应当被用于清偿所有公共以及私人债务,而无论是何种单位或个人,均无权拒收。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各大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拒收现金的危害性,努力在社会公众中激发出一股拒收现金即视为违法行为且会受到严格监管的舆论氛围,以此来持续优化我国的人民币现金支付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