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孩子收到的压岁钱这个问题,实际上它源于他人给予的礼物,因此可以被理解为孩子所得到的"赠予"。
毫无疑问,这些由赠予得来的财物应归属于孩子所有,不能视作家长的个人财产。
压岁钱的性质属于赠予行为,而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具有接受赠予的资格,自然也就拥有了压岁钱的所有权。
然而,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对孩子的财产拥有监督权。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收回孩子手中的大额压岁钱,其实也是对孩子财产的一种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