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下列几种情形下,个人或企业均有权利申请退税:
首先是因工作上的过失导致的技术失误,进而导致税款的多缴或者错误缴纳;
其次是纳税过程中的计算误差清理退税、结算是产生的退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退税以及政策与税率的调整引起的退税;
再者就是扣缴义务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并且已经将代扣、代收的税款按时足额地缴纳入库之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支付的代扣、代收手续费。
关于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纳税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登记表格;
接着,按照登记表的要求进行填写,并在填写完毕后加盖企业公章以及相关人员的印章进行申报;
然后,经过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予以受理登记;
最后,在得到批准后,税务机关将会核发企业退税登记证。
当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者某些退税政策有所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对退税登记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者注销处理。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