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中,若任一方不幸离世,则该房产及其他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资产将依法予以分配和划分。
其中,一半的财产份额将划归配偶全权持有;
另一半份额及其余已故者的个人财物,则将作为其遗留下来的遗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如有遗嘱存在,则应严格遵循遗嘱中的内容进行继承;
反之,若无遗嘱留下,则将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等直系亲属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