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准予取保候审之后再度遭遇到拘留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及到以重犯新罪为由而被立案调查的,负有实施强制措施权限的公安机关应暂时冻结并扣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后,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判决结果对该保证金进行相应的处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
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
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