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之间的差异时,我们首先需要关注他们各自的主观意图层面上的表现:
合同诈骗通常是指行为人为了实现个人或集体的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合同欺诈更多地体现为为了推动商业运作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而进行的一种欺骗行为。
其次,从适用法律的角度来看,虽然合同欺诈在本质上并非非法,但其行为必须满足特定的道德和伦理底线。
然而,合同诈骗相较于前者,其行为显然触犯了国家刑法条款,涉及到了刑事责任问题。
最后,就现实效果而言,虽然两者都构成对合同协议内容和执行方式的违反,但由于合同欺诈通常只涉及到经济损失,因此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范畴。
而合同诈骗则因为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归类为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