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被判处刑罚。依照我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触犯了诈骗罪行,那么在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之后的两个月之内,他们将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最晚不得超过第三个月;如果这起案件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伴随着附带审べ理的民事诉讼,又或者因为犯罪涉及范围广泛且取证过程较为艰难而导致期限已经届满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可以依法适当延长至三个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还可以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