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非法拘禁罪这一犯罪形态,其刑事法律地位可从以下四个层面进行分析和认定:
首先,此罪行所侵犯的最基本法益乃他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该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即为非法地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普通民众都有可能成为此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要件的角度来看,该罪行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为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