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无法通过取保候审申请的原因可能有多种。
首先,这表明了申请人未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所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因此无法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倘若该行为已达到拘留或者逮捕的法定标准,那么将由相关司法机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拘留或逮捕等。
最后,根据实际案情需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限制性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