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女方自然应该承担起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的责任,无论女方是否成功争取到了子女的抚养权,抑或是女方自愿主动放弃了子女的抚养权,都有义务为子女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实际上,抚养费用仅仅是作为父母,他们共同履行其法定抚养义务的一个具体表现方式,而这其中,对于子女而言的法定抚养义务并不仅限于父亲,同样也涵盖了母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