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跟踪为犯罪行为。
然而,一般的跟踪活动并不足以构成犯罪。
若仅限于尾随而未对他人隐私或其他权益造成任何实质性侵害,那么便难以称之为违法犯罪行径。
另一方面,假如在实施跟踪过程中伴随着诸如偷窥、偷拍、窃听等附加行为,这无疑会触及到他人的隐私权,从而导致相应的法律问题。
这种情况下,涉事者将被视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如果跟踪行为是为了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创造条件或做好准备工作,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视为犯罪预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极少数严重犯罪案件中,犯罪预备方需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预备实施谋杀、抢劫等恶性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