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对抢夺犯罪行为进行合理界定时,其核心要义在于所涉及的公私财产的价值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即人民币1000元才可以正式启动刑事案件侦查程序,相应地,从1000元至3000元及以上的各类抢夺金额,以及从3万元至8万元和20万元至40万元这三个不同层次的抢夺金额尺度,均应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等三种不同程度的犯罪情节,并据此分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等相应的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