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是被视为违法行为,需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这种行为,法律规定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不等的刑罚。
然而,如果在收买过程中出现了非法剥夺、限制被拐卖者人身自由,甚至实施了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那么就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的罪名并予以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收买人能够按照被拐卖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
同时,对被拐卖儿童也没有任何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收买人可能会免于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