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是指向国家事务中的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或是以非法手段取得收入,以好处换取他人的奉承。
如果触犯该罪名,则相应的刑罚如下所述:
1.受贿金额达到一定量级或具有其他较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2.受贿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缴纳罚金或许可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
3.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并收取罚款或许可没收所有财产;
若受贿金额特别巨大,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及人民的利益以至于遭遇特别重大损失,那么将会面临终身监禁甚至死刑以及没收所有财产的严厉惩罚。
另外,对于多次受贿却未曾受到过法律惩处的情况,应依照其累加的受贿金额来决定最终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