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以下情况下,行政处罚可能会被加重:
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教唆、威胁或引诱他人从事非法活动的;
对于举报者、控诉人、证人等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在过去的半年时间内曾经遭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在一年内因为同样的违法行为而两次以上收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以及在刑罚执行完成后的三年之内,或者在缓刑期间再次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
(五)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