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订借贷合同时所达成的利率约定,不得超出当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上。
具体如下:
若双方在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并没有超过此限制,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严格按照该利率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利息;
反之,若约定的利率高于这一标准,那么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那一部分利息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