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吞代为保管之他人财务,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如有人擅自将他人遗忘之物品或隐藏之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时,同样将根据上述条款进行惩处。
但需注意,就本条法律而言,仅在受害人提出控诉后,法院方会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