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相关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必须提出谅解书,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社区矫正监管机构需提交对于犯罪人员假释后对其所在社区影响的详尽调查和全面评估报告,以此来保障假释罪犯的顺畅衔接,有效预防潜在的监管漏洞或者管理疏忽,以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下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