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婚前所购买并支付首付款项的房产,若在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偿还责任,则需要根据各自的份额进行相应的权益分配。
具体而言,应首先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购房款中,分别属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部分,然后依照事先确定的比例,将全部购房款划分为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两大部分。
在进行实际的财产分配之际,应当优先处理共同财产这一部分,然后再针对余下的共同财产进行详细的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