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犯罪的惩治措施,首要任务便是对实施毒品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团体犯罪以及走私犯罪等非法所得及由此所产生的利益进行彻底销毁,随后依照具体情况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戒。
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二十之间的罚金;
而当情节较为严重时,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且同样需要支付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二十之间的罚金。
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将执行双重惩罚制度,既要对单位处以罚金,又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