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的盗窃犯罪案件在经过五年时间后极少会被再次提起诉讼进行调查。
然而,若被告人所触犯的盗窃罪行可导致其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在案件发生经过超过十年后便不会再被重新追查;
反之,若被告人所犯盗窃罪行可能导致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则需等待二十年之后才会停止对该案的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