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定受益人的指派并不是随意的,它主要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所设定的。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并不希望保险的收益人作为法定受益人,实际上他完全有权利选择指定受益人。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的收益人将不再是法定受益人,取而代之的将是投保时由投保人明确指定的受益人。
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保险业也日新月异,保险的受益人可以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两种类型。
其中,生存受益人通常默认为被保险人本人;
而对于身故受益人而言,他们通常只能由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例如父母、配偶以及子女等,而无法指定为其他非直系亲属的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