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侵害人为普通自然人,则其给他人带来的一般性精神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标准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而对于造成较为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赔偿责任的法定标准将提升为人民币三千元至五千元。
若侵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那么他们在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时,通常需依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倍至十倍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侵害人的侵权行为极其恶劣,受害者受到的伤害程度极为严重,或者该事件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
但是,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必须向省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