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信用卡套现的行为甚至有可能触及诈骗罪的红线。
那么,如果我们用信用卡进行套现是否合法?实际上,信用卡套现的根本性质在于其采用欺诈的手法,直接将信用卡内部所授予的信用额度转化为现金并从中套取。
这种方式将资金脱离了银行常规的信贷管理路径,使得监管机构无法对其进行监控与调控,进而严重破坏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为整个国家的金融系统稳定性留下隐患。
因此,根据相关法规,信用卡套现已然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依照我国的法规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等设备或技术手段,以虚构交易、虚高商品价格以及现金退货等形式,直接为信用卡持有人支付现金的,若情节严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在此之前,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银行卡行业在打击信用卡套现方面,只能采取收回POS机具、暂停交易等软性措施来惩戒套现商户,始终未能找到有效策略,从根本上遏制套现行为的扩散。
而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无疑将对套现商户的违法行为产生强大的震慑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