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倘若在无力支付赔偿款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相关惩戒,而无需加重惩罚力度。
然而,对于被害者而言,如果能够主动提出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这将有助于减轻其所受的处罚。
但若眼下确实缺乏支付能力,亦可考虑通过提起附加的民事诉讼或独立起诉,来确保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裁决,从而让被害者能够终身享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2、在涉及到盗窃罪的案件中,即使当事人拥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他/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谓盗窃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通过盗取公私财物且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实施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的人。
盗窃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这些财产的特性在于它们能够被人类所掌控和占有。
然而,能够被人类所掌控和占有并不仅仅局限于物质层面的实际支配,有时候,占有也可能是一种社会观念,需要综合考虑到物品的性质、物品所处的空间时间等因素,并根据社会的普遍认知来判定该物品是否真正属于某人所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