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职务侵占罪被广泛视为一种针对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类型。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该罪行所侵犯的主要对象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各类经济组织的财产所有权。
同时,在客观方面,该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各类经济组织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务资源,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职务侵占罪,即指公司、企业或其它各类经济组织的从业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在此罪行中,被侵犯的单位并不限于特定的所有制性质,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亦涵盖了私营单位等多种类型。
然而,对于此处所提及的“单位资质”问题,则需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务资源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这是刑法理论界的普遍观点,也是司法实践中所认可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