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列四个要素:
首先,该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所推行并实行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以及个人及单位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一系列不法行为,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来诈骗信用卡,从而侵占公共和私人财产;
第三,在犯罪主体层面,此种犯罪可以由任何一般的自然人所实施,无性别、年龄等特别限制;
最后,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这种故意必须是直接的,同时其内心深处还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需要注意的是,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均无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