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司法刑事追究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在签立或执行合同过程中,企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财务,当所得金额达到两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将被视为构成犯罪行为,并对其予以立案追究。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如下:
若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所获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被处以罚金;
如果行为人所获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可能被处以罚金;
而对于那些所获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人,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而言,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逃逸;
以及(5)采取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