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对于被认定犯有贪污或者受贿罪行,并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刑罚过于沉重,而仅判处一般的死缓量刑则显得处罚过轻的重大犯罪案件,国家可以依法采取终身监禁的严厉措施。
此外,该法律文书还对长期实践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和情况进行了详尽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终身监禁在特定情况下的应用条件。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新的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