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作为一个律师,我必须指出,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2、对于“合同诈骗”这一行为来说,它属于公共诉讼范畴,我们应当首先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报警,等待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3、在经过公安机关深入调查之后,若确认此举确实符合犯罪特征,那么将正式对其采取刑事诉讼程序,即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4、若检察机关经过详细审查后,确认相关证据确凿、事实清晰无误,那么他们将会以公共诉讼的方式,将该案件提交给法院处理,最后由法院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