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抢劫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金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抢劫数额达到1000元人民币时,便可视为一种加重情节,需增设三个月作为刑期的基准;
若抢劫数额超出此限额,则对于每超过150至250元的部分,即可增加一个月作为刑期的基准;
如果抢劫数额超过1万元,那么对于每次超过1500至2500元的情形,亦可相应地增设一个月作为刑期的基准。
二、关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抢劫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产权利及公民的人身权益;
第二,从客观角度来看,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守护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对人身施加强制手段,以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同时还带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