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赌场工作人员因涉嫌参与开设赌场活动被判刑的案件,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需要同时承担罚金的缴纳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这类员工在整个犯罪行为中扮演着次要或辅助角色,那么他们就属于所谓的“从犯”。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该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要成为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明确知晓自己所处的环境为赌场;
其次,必须有明显的意愿去协助他人开设赌场;
最后,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开设赌场密切相关,例如赌场的收银员、服务员、保安等职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