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当涉及到非法活动并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时,以及从事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并依法予以立案侦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第二,当涉及到非法活动,并且其涉嫌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物,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且不足一百万元;
3.挪用公款后未能及时归还,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且不足一百万元;
4.其他严重情节。
对于此类案件,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当涉及到营利活动,并且其涉嫌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人民币两百万元以上;
2.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物,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且不足两百万元;
3.挪用公款后未能及时归还,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且不足两百万元;
4.其他严重情节。
对于此类案件,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当涉及到非法活动并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或者从事营利活动并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且未能及时归还的情况下,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并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