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通常会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而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一,如果被拘留的人员并不涉嫌犯罪或者其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如果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只会被判处徒刑以下的轻刑,或者根本就没有逮捕的必要性;
第三,如果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达到逮捕所需的证据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