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犯有帮信罪方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惩罚。
就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例,其相关罪名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是支付清算的金额一旦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以投放广告等形式提供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
再次,如果违法所得高达一万元以上;
此外,若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行为;
最后,若在两年之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接受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仍然继续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话;
另外,被帮助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一旦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同时,如果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多达五张(个)以上;
或者是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二十张以上;
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都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