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协议离婚时,我们需要准备以下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要求并进行登记;
其次,需要向该机构提供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还需提交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三步,婚姻登记员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询问双方是否具有真实的离婚意愿;
接下来是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应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
最后,如果经过冷静思考后,夫妻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婚姻登记员将会为他们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