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案件的立案准则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首先,挪用公款供私人使用,且此行为涉及到违法活动的:
若挪用公款用于私人用途的金额介于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并且这些款项被用以进行非法活动的;
其次,挪用公款的金额比较大,且该行为被视为营利活动的:
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大于一万元但小于三万元,且这些款项被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的;
最后,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的:
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大于一万元但小于三万元,且这些款项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的。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这其中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二)挪用公款案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地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人、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