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以及行人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若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均无过失行为的话,则应由机动车方面负责所有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和行人均涉及过失行为,根据其过失程度的轻重,可以适当地减轻相应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机动车方面并未存在任何过错行为,仍然应当负担起不超过总赔偿责任的百分之十这一比例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