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
在这种情况下,对酒驾者的处理方式为将其从醉酒状态中唤醒,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以严谨的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刑事方面的追责;
同时,五年之内,该名司机都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2.若引发了严重交通事故。
当驾驶员在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若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行为,那么他需要依法向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责任,同样,他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会遭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吊销,并且终身都不能再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是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于那些曾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过处罚的人来说,他们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具体而言,他们将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还需缴纳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他们在接受完这些处罚之后,仍然继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包括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