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对于所有的犯罪行为皆无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即过失致人死亡亦无法定刑罚。
然而,已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需就故意杀人、抢劫以及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过失杀人行为则无须承担刑责。
已达十六周岁之未成年人在犯下过失杀人罪行时,应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惩罚;
若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者,则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且同时必须依法由法院从宽或减轻其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