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聚众通奸罪”,乃聚集人数超过三人或多次参与和发生淫秽活动之行为。
此种涉嫌犯罪的群体性淫乱现象,往往未能取得受害方之许可,其存在于西方部分国家之中较为常见。
如若发现有超过三名人士共同进行此类罪行,无论这番行为在公众场合下是否得以公开展示,所有涉案人员均应被视为犯有卖淫罪,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