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离婚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其解决途径如下:
首先,当出现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行为、虐待行为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时,无过失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损害赔偿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损害赔偿内容既包含了物质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涵盖了精神损失的赔偿。
其次,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对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行为,受害者都有权利向加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