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微商未能履行退货之责任,消费者有权寻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315曝光平台的协助,进行投诉维权。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尝试通过私下协商来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还可邀请消费者协会介入协调处理。
若是经消费者协会协调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将争议提交给特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
而对于仲裁结果依旧未能满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消费者则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