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为了规避潜在法律风险,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策略:
第一,对于某些员工如督训、组训等,企业可能选择不为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当这些员工度过试用期后,企业才会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之间,仅能设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为防止员工出现错误行为,企业可能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其他形式的财务保证。
然而,如果企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则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被勒令限期退还所收款项。
此外,劳动合同还需明确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劳动合同的期限;
其次,工作职责和范围;
再次,劳动安全保障及工作环境;
接着,劳动薪酬福利待遇;
然后,劳动纪律规范;
最后,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