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身份证遗失之后,应当立即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是长期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挂失与补办手续。
在完成身份证挂失之后,居民便可申领遗失或补办之身份证件。
对于在申请领取、更换和补领居民身份证过程中的公民而言,若因紧急情况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则可申请领取短期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以下为身份证补办流程详述:
首先,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
其次,需认真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接着,须向警方提交四份第二代身份证相片;
随后,核实户口本与登报遗失声明情况;
此外,若是过去曾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且时长超过半年者,还需携带一张一寸普通相片。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成功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
其次,在办理地区需有稳定的学习、工作以及居住环境;
最后,身份证有效期已满或者证件损坏、丢失等情况亦可申请异地办理。
总的来说,如遇身份证遗失,请务必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挂失并按程序办理补办手续。
若身处异地,则需符合上述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