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交通肇事行为仅归咎于轻微过错且实质危害较轻者,如同未构成犯罪般,可不予以起诉。
然而,倘若该行为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以及严重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时,则必须对其提起诉讼。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i)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局限很小的案件,对此类行为不予认定为犯罪;
(ii)已超过犯罪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
(iii)依据特赦令而免除刑罚的案件;
(iv)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并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的案件;
(v)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
(vi)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