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奸罪,受害者的身心饱受侵害,此类事件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具有高度私密性和敏感性,因此公开审理或许并不适宜。
然而,在处理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时,原则上应确保公正公开地进行。
然而,如果案件牵涉到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问题,则无需进行公开审理;
此外,若涉及商业秘密,若当事人提出请求,也可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但必须确保遵循合理合法的程序与规定。
对于不便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该在开庭前向社会公众公开阐明其决定的相关理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